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其同时具有热能资源、矿产资源和水资源三重属性。所谓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系指其热能资源是可以再生的,而水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水资源只是热能资源的载体,必须保证地下热水资源的动态平衡才能保证地热资源的永续利用;此外,地热尾水直接排放将带来新的环境次生污染问题。因此,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先确保以开发地热资源之热能资源为主,对用热后的地热尾水首先利用当地自然条件以及辅助工程措施进行存放,然后设法进行回灌,严格限制单纯耗水型用途的开发,以达到保护性开发地热资源及保护环境的目的。研究院将在肃宁地热供暖项目中进行回灌试验,研究可行的回灌技术方案,扭转当地掠夺性开采导致的水位持续下降局面,从而实现肃宁县地热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